安徽:建设20至30个以上年产超500万吨的机制砂石生产基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组织编制了《安徽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分为总则、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加强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重大工程、保障措施8部分。
安徽:建设20至30个以上年产超500万吨的机制砂石生产基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组织编制了《安徽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分为总则、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加强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重大工程、保障措施8部分。
《规划》指出,优化矿业结构。合理投放战略性矿产资源采矿权和大型砂石矿山,到2025年全省矿山企业总数量控制在1000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煤矿大中型矿山比例100%、水泥用灰岩及玻璃用石英岩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90%)。对小型及以下矿山数量进行合理压缩,重点压缩砖瓦用粘土、非金属等小型矿山,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矿山企业集中连片开发规模。对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矿山”,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处置。
有序推进砂石基地建设。按照“调控数量,释放产能”的原则,建立建筑石料矿采矿权项目出让库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年度出让计划,合理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建设20至30个以上年产超500万吨的现代化优质机制砂石生产基地。通过砂石基地建设和矿山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有序释放建筑石料产能,建筑石料的年开采总量控制在3亿至4亿吨。
明确限制禁止开采区域。除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外,原则上不得在重点开采区或砂石集中开采区范围外新设建筑石料采矿权。到展望期,禁止在重点开采区或砂石集中开采区范围外开采砂石矿产资源。
《规划》提出,加强规划分区的空间管控。充分发挥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和重点开采区、砂石集中开采区的引导聚集作用,支持采矿权指标优先投放,保障新设采矿权顺利落地。沿江地区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优化矿产开发布局。对在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矿业权,差别化制定退出方案,稳妥有序做好评估、调整和退出工作。
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公平竞争的矿业权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照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科学划定开采规划区块,明确准入条件和出让时序安排,引导资源规模开发。
《规划》提出,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当地环境容量、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等因素,合理划定市级砂石资源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采矿权投放数量、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等准入要求,县级在落实市级砂石资源集中开采区的基础上,划定砂石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布局一批砂石矿山,促进砂石矿保供稳价。
《规划》指出,稳步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依据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主体需求,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出让范围,探索矿业用地用林政策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