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强砂石运输货车通行管理 首次明确概念域内行驶限速一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通行管理的通告》,以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与畅通,降低交通噪声污染,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成都加强砂石运输货车通行管理 首次明确概念域内行驶限速一年
近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通行管理的通告》,以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与畅通,降低交通噪声污染,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通告》表示,所称的“大型货物运输车辆”主要是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包括运输建筑渣土及砂石、混凝土、钢材等建筑工程材料、生活垃圾、危险化学品等重中型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罐式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以及挂车、半挂车。
《通告》要求,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行驶时应当确保安全车速,最高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右转弯进入路口时应当停车观察,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转弯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道路实际最高限速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较低的限速值为准。
《通告》指出,违反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单位车辆违反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报所属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业管理规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据悉,该《通告》自2021年8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1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