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被判刑罚款 山东法院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发展典型案例!
11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念虎发布山东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非法采砂被判刑罚款 山东法院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发展典型案例!
11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念虎发布山东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一,黄某某于2019年上半年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黄河滩区内建设沉砂池2个,并购买抽砂设备,雇佣他人通过抽水淤砂的方式,从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抽取河砂。两个沉砂池合计体积为21231.8立方米。黄某某构筑的砂场高于地面高程2-3米,形成了阻水障碍,影响黄河行洪安全。
二,郓城县人民法院认为,黄某某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000元;判令黄某某在黄河河务部门的监督下清除其所建砂场,恢复河道原貌;逾期未清除或清除不合格,由河务部门强制清除,黄某某承担清除费用39600元。
三,黄河(山东段)河势不稳,非法采砂行为影响河床沉积、河岸稳固、水栖生态、流域附着设施效能,危及河道、航道、水利设施等附着设施安全、破坏江河流域自然生态环境。本案在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秉持修复性司法理念,判令被告人恢复河道原貌,既打击了犯罪,又维护了黄河河道行洪安全和自然生态环境。
四,在发布的另一起典型案例中,张某某、李某某商议,在2018年4月间雇佣刘某某、李某、董某某、梁某某先后从某化工厂拉出硫酸氢钠共计239吨,倾倒在位于黄河三角洲的广利港盐场南侧的水沟中。张某某按照约定向孙某某支付好处费4000元。经鉴定,该案倾倒废液样品为危险废物、有毒物质,致使当地土壤、水源遭受严重污染,可量化的环境损害费用76万余元,应急处置费用10万余元,偷排废液生态损害费用65万余元。
五,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等七人违法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七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由被告人共同承担应急处置费、生态环境修复费、鉴定费。
六,广利港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主要港口,也是加强黄河流域陆海联动开放,加强全省交通互联战略的重要枢纽。七名被告人造成黄河三角洲地区土壤、水源严重污染,应依法从严处理。本案在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由被告人承担应急处置费、生态环境修复费、鉴定费,对于加强黄河三角洲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