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禁】 广东省公开征求意见 加强海砂开采监督管理
8月9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广东省海砂开采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严禁】 广东省公开征求意见 加强海砂开采监督管理
8月9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广东省海砂开采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是全球使用砂石比较大的国家之一,每年的使用量大约在200亿吨,产值2万亿元。未来在我国基建项目持续促进下,砂石需求依然强劲。
二,近年来,内陆流域禁采举措频出,全面遏制非法、过度开采。海砂开采成为替补,但是滥采滥用海砂资源造成了极大危害,究竟,怎样的海砂开采,才是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法海砂开采?
三, 2022年8月9日,为加强海砂开采监督管理,维护海砂开采秩序,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广东省海砂开采监督管理办法》,其严禁超层越界开采海砂;严禁内河船舶超核定航区开采、运输海砂;严禁以港池、航道疏浚等名义违法开采海砂;严禁超期开采;严禁在台风等恶劣天气期间从事海砂开采和海上运输活动;严禁超量开采,从六严禁规定了海砂开采的方法,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办法》共分为8章节42条,明确海砂开采监督管理的定点管理、定时管理、定量管理、定向管理、监测和监控、不良记录及重点监管制度等要求等。
五, 《方法》指出,从事海砂开采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和采矿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海上施工作业许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管理,督促海砂开采企业依法开采。
六,海砂开采实行定点、定时、定量、定向和视频监控管理。开采前应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船舶通航安全。
七, 《办法》表明,海砂开采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为一次不良记录:租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或有案未结的海砂开采船舶一艘(次)的;因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被行政处罚一次的;未按规定填写海砂开采日志、或者不按规定记录海砂销售、运输台账一天及以上的;未如实填写海砂开采日志、未如实记录购砂者的名称、地址、运输船舶号、装运时间、海砂数量、卸砂点、联系方式等一次,或者未保留相关凭证的;超过核定采砂船数量一艘(次)的。
八,此外,故意损坏或干扰海砂开采船舶现场视频监控终端设备正常运行的,记为二次不良记录。为不适航船舶装载海砂或超核定载重为运输船舶装载海砂一艘次的,记为五次不良记录。违法开采海砂被行政处罚,或不配合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执法检查,或暴力抗法等行为的,记为十次不良记录。
九,不良记录累计达到十次及以上的,取消其三年内在本省范围内参加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市场化受让资格。
十,《办法》明确,海砂开采企业应当在进场作业前十天内向省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提交以下材料:海砂开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和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海砂开采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广东省海砂开采船舶进场作业报备表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砂企业购买或租赁采砂船舶签订的书面合约及采砂船舶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实施开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