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个由省政府批准的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
近日,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在沈阳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主要河段及市际间界河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会议,经沟通交流,
辽宁首个由省政府批准的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
近日,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在沈阳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主要河段及市际间界河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会议,经沟通交流,验收人员一致同意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近日,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在沈阳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流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主要河段及市际间界河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会议。辽宁省水利厅、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专家或代表参加了会议。
经认真查验验收资料和深入沟通交流,验收人员一致认为工作成果满足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同意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下一步,河库中心将全力组织做好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按照采砂管理规划依法合规履行河道采砂审批程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全面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2020年辽宁省河库中心江河流域工程建设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编制了省级负责的15条重点河流采砂管理规划。具体河流为辽河、大凌河、小凌河、浑河、太子河、爱河、清河、浑江、大洋河9条流域面积5000km2以上大型河流和碧流河、浮渡河、大兴堡河、女儿河、牤牛河和细河等6条重点市际间界河,项目涉及到14个市68个县区,规划河道总长度2528.76千米,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2020年10月底,规划报告编制完成,11月底通过了技术审查,后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辽宁省政府。2021年5月28日,规划经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2021〕63号文件对规划进行了批复。该规划是辽宁省第一个由省政府批准的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对于辽宁省未来五年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具有重大规范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