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8市因砂石开采、运输不规范被环保督察通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期,省第一至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东省临沂市、滨州市、菏泽市、东营市、潍坊市、泰安市等13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山东8市因砂石开采、运输不规范被环保督察通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期,省第一至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东省临沂市、滨州市、菏泽市、东营市、潍坊市、泰安市等13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期,省第一至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山东省临沂市、滨州市、菏泽市、东营市、潍坊市、泰安市等13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将其中8市有关砂石开采、运输及矿山修复督查反馈情况汇总如下:
一,临沂市
督查发现,柴油货车淘汰数据失真。抽查发现,已被定性为“灭失”的车辆,有的还在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使用。
督察发现,河东区非法机制砂厂泛滥。郯城县在机制砂企业审批中把关不严,相关制砂企业均存在立项、土地、规划、取水等手续不全问题。兰山区、郯城县、兰陵县、沂水县等多家制砂企业普遍存在环境管理粗放、无除尘设施、废水直排外环境等问题。相关部门及镇街对辖区内的非法洗砂厂无举报不查处,执法偏软、打击不力,违法成本过低。
督察发现,无规划、用地手续的河东区临沂市兴基建材有限公司本应关停,但长期违规生产。罗庄区临沂蓝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顺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以建筑垃圾回收之名,行石料加工之实。沂水县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矿山综合整治的名义,大肆开采砂石对外出售。沂南县以河道清淤为名,在国家级马口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内非法采砂。平邑县石材加工企业涂胶工序管理不规范。
二,滨州市
督察发现,邹平市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上马把控不严,企业违法从事石料生产加工问题突出。
三,菏泽市
督察发现,郓城、曹县等区县非法筛沙、洗沙等行为大量存在,“小塑料颗粒加工”等死灰复燃现象时有发生,给生态环境安全带来隐患。
四,东营市
督察发现,东城商贸城内多家砂石料门市及东营市力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物料露天堆存问题突出。
五,潍坊市
督察发现,安丘市矿山治理修复和复绿标准明显偏低,柘山镇柿子园石灰石等4处矿区仅局部种植少量绿植,却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昌乐县政府未获得潍坊市政府正式批复,就同意全资国营公司启动蟠龙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单位违规建设石子加工生产线对外销售建筑石子。治理项目历经两年之久,却没有进行生态修复。
五,泰安市
督察发现,肥城市万方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岱岳区道朗片区石灰岩矿山等开采方式野蛮粗放,山体受损严重,治理修复困难。同时,3处矿区均存在越界开采的问题。肥城市安临站镇借“修复生态”之名,行开采之实,“开发式治理”变形走样。督察发现,泰安市2019年以来发现非法采石采砂问题137起,私挖盗采呈高发态势,屡禁不止。
六,枣庄市
督察发现,《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出台三年多时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尚未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完成山体保护专项规划,机构改革后枣庄市也未及时建立山体保护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薛城区等区(市)未按照条例要求对一、二级保护山体设立永久性界桩或者其他边界标识。峄城区榴园镇蛟山矿山为“三区两线”内的废弃矿山,但蛟山矿山南部区域既不在新设采矿区范围内,也未按照前期制定的修复方案完成修复治理。采用铁路方式运输煤炭、焦炭、矿石等大宗原材料的推进力度不足,华电国际十里泉电厂铁路专线已于2019年建设完成,但一直未启用。
七,烟台市
督察发现,一些生态破坏现象长期存在,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期疏于监管,矿产资源私挖盗采问题突出。莱阳市王庭膨润土矿区多次违法开采。莱山区非法采砂、采石问题长期存在,整治部署严重滞后。矿山修复历史欠账较多,修复进展缓慢。
部分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不彻底。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矿权退出、矿山治理等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龙口市有6宗、招远市有7宗矿权变更或注销申请未取得批复,保护区内仍有部分地面构筑物未拆除。栖霞市富山石子厂山体修复后又被周边企业盗采,治理成果遭到破坏。
据了解,督察强调,被督查的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市委、市政府处理。